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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试点放开物业费可从三方面考量

来源: 日期:2016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关注度最高的话题,无疑就是在上周二(9月22日),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市房产管理局印发《惠州市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试点放开除保障性住房以外的小区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价。据悉,作为全省的首个试点城市,惠州将在广东率先试饮放开物业费的“头啖汤”,而该《方案》的试行时间为一年,届时,惠州的试行经验将会为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单位制定物业费收取政策提供宝贵经验。

      记者了解到,对于多数自称亏损的物管企业来说,有机会以市场调节价来重新确定收费标准,无疑将是好事一件,可到时具体怎么放?又以什么作为价格参照?政府部门又会如何监管?他们心里并没谱,当前也只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众多受访的业主也对记者坦言,以市场来调节物业费标准,他们都表示理解,也认为可以推动行业进步,但都希望费用是在主管部门监管下合理上涨,而不能无节制,同时也希望相关服务水平也能水涨船高。

                                                                                              刘德军

      方案出台有助推动行业自律

      而《方案》在试行过程中将要注意哪些事项?将会对整个行业、物管企业和从业人员带来哪些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对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刘德军进行了采访。刘德军表示,《方案》的精神和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毕竟这样可以更有助于物业或业主双方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需求提出物业费上涨或下调机制,有助于推动行业自律。不过,既然《方案》是试行的,那它还有一个精神就是探索,是为了将来的方案更合理完善,因此试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在磨合期常会遇到的问题,想要更好更快地对效果进行整体评估并总结经验,应该重点从物管企业、小区业主和主管部门三方面的反映进行考量,作为市场中的主角,物管企业和业主的意见无疑最为关键。而在政府方面,更重要的就是在政策和引导层面松紧有度地把控市场风险,合理监管,而不能听之任之,过度放松。

企业声音

希望借此机会实现扭亏为盈

      “物管企业都准备好了吗?”在方案出台后,这是刘德军首先关注的问题。他告诉记者,惠州物管行业还处于成长阶段,很容易出现一些困扰它发展的问题,而其中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企业普遍存在亏损。“到底有多少亏损的物管企业,这个我们没有办法去精准统计。保守一点估计,目前在惠州的近600家物管企业中,可能有一半以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亏损。”刘德军认为,在《方案》出台后,对于逆境中的物管企业来说,可能会是一次很好的机会,因为它们就可以通过合理调价来解决企业困境,实现扭亏为盈:“以前企业调价可能会扭扭捏捏,但现在可以揭掉面纱,光明正大、公开透明地调整。”

     《方案》是出台了,可要怎么涨、什么情况下才能涨?却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清楚。一位不愿具名的物管企业高层陈经理就对记者表示,他所在的公司已经连续亏损三年,以前曾在个别小区有调价的尝试,可却受到了多数业主的抵制,最终无奈撤场,如今调价的“机会”来了,可到底怎么涨,公司高层仍无清楚头绪。对此,刘德军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放开之后,物管企业在调价之前要给自己制定一个标准,而不能无底线、不按市场规律地涨。同时,在调价之前,关键还是要做好自己的基础服务,赢得民心,这样调价也能更有底气。”

业主声音

希望物业公司在赚钱同时要尽到责任

      物业费放开了,在物业公司调价之后,它的服务水平是否会有提高?技术装备是否会更加完善?服务人员会不会得到增加?这是众多业主都关注的问题。家住江北一小区的市民梁文斌就对记者表示:“对我们业主来说,尽管物业费上涨会导致我们的负担加重。可如果那样可以让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使我们住得更舒心,安全更有保障。那这种调价就涨得值,我们也能接受,但前提是企业在赚钱时,也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另一位家住东平一小区的市民郭晓静也表示:“对必要的调价,我个人没什么意见,但一定要在我们和物业公司平等对话后做出决定。也就是说,要保证我们业主的话语权和决定权。”

       对此,刘德军解释称,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而《方案》出台后,已经更加注重保障业主的话语权。个别情况下,业主甚至还有“生杀大权”,炒掉物业公司。因此,物业公司在调整价格时,就一定要与市场价格、业主意愿以及自身的服务水平相吻合。